12月30日,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:为推进实施陕西省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、加强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师资队伍建设,近期,省司法厅联合省委组织部、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人民检察院印发《陕西省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共同科目培训工作实施意见》和《陕西省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师资库建设方案》。
《实施意见》指出,培训工作按照“统一标准、分系统实施”和“先选后训、谁选谁训”要求,在遵循共同科目统一培训内容的基础上,分系统组织开展共同科目的职前培训工作,切实提高全省法律职业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。围绕培训内容,我省在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的基础上,增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、延安精神学习教育等内容。
《建设方案》指出,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遴选形成全省法院职前培训师资库,省人民检察院负责遴选形成全省检察院职前培训师资库,省司法厅负责遴选形成全省行政复议执法类、法律服务类职前培训师资库。由省级法律职业用人部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本系统、本行业省级职前培训师资库。省司法厅将根据各部门师资库建设情况,逐步推动建立全省统一职前培训师资库。
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副处长刘孟华表示,推进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,有利于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,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、每一个执法决定、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提供有力人才保障。(记者 李子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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